1. 舉行彌撒聖祭的場所 [108-109] 《救贖聖事》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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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神聖的地點舉行感恩祭,但在特殊的情形下,有特殊的需要時,不在此限;在此情形中,仍應在端莊的地點舉行」。[197]按規定,教區主教應根據每個實況判斷本教區有否這樣的需要。
絕對不許司鐸在非基督宗教的殿宇或神聖場所舉行聖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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