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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诫命重温(3)

    彼此尊重(第四诫)

    香港教友总会慕道函授课程香港西湾河大石街一号天主教教友总会(电:25603800)

    我们该以爱心去培养一个和谐、共融的人际关系。

    前言

    阿芬领洗十几二十年了,平日在家喜欢和邻居打牌。她的教友生活向来都过得马马虎虎,高兴时便带孩子去圣堂,若碰巧前一天打夜牌,第二天起不来的时候,便不去参与弥撒了。大概阿芬学道理时背熟了要理问答吧,虽然道理真义懂得不很多,但却喜欢引用圣经和要理来教训该子们:甚幺上天堂、下地狱、毋妄证等语不绝于口。上星期到她家时,她正在教训大女见,因为女儿没有准时煮好晚饭。孩子今年读中三,生来就是一副倔强的脾气,母亲骂一句便驳回两句,最后竟数说起母亲的不是来:甚幺自己学校功课多啦!没时间啦!况且母亲只是去打牌又不是做工等等。气得阿芬睁大眼睛说不出话来。然后她拖着女儿骂她犯了第四诫,要她去办告解求宽恕。

    我在一旁,想不到阿芬会这样教训|孩子,即时也觉到很愕然。实在也亏她能这样教导孩子们。她倒用对了,说孩子不听父母命,犯了第四诫,但她竟没想到她自己也可能犯了第四诫,因为她没有尽好做母亲应尽的责任。她竟不知道第四诫所涉及的人际关系,何止儿女对父母这般简单,尚有上司下属、僱主佣工和政府人民的一切权利义务等问题。

    权威和服从

    人生下来便要倚靠别人才能生活。家庭是我们最先接触的团体。我们的群体生活始于家庭,然后是学校和社会。因此之故,人际关系是我们一生中要面对的,并且也直接地影响着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天主是爱,祂愿意我们度一个爱的生活,所以,祂给了一条让我们共同遵守的诫命——第四诫。

    凡有人群的地方,便应有制度和大家要遵守的规则,这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而定下来的。一个人如果从小便谨守规矩,服从父母,将来在学校和社会上都必易于守法,不会以服从法律和权威视为妨碍自由。但是,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大多数是敌视「权威」的,对拥有权力的人,如父母、长辈、上司和政府等人,当他们行使职责时对他们就存有成见。这原因可能来自以往对某些人滥用了权力所留下的不良印象而产生的。事实上,权威是来自天主,为使人透过权力来完成服务的职责。所以,为上级的,要考虑在为人群服务时是否在寻求大众的利益?当我们谈及服从时,不要以为俯首唯诺就是最佳的服从者,因为权威和服从不应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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